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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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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pany Change Registration

工商登記

變更登記 / 工廠

服 務 流 程

  1. 簽認委託書。

  2. 確認設廠地點是否符合分區管制等規定。

  3. 提供設廠面積、主要產品、主要原料、機器設備、動力數、及工廠配置狀況。

  4. 繪製工廠建物配置平面圖及機器配置平面圖。

  5. 向環保機關申請核准設廠。

  6. 向主管機關申請工廠登記。

註: (若工廠申請產品須經政府許可,應取得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後,方得申請工廠登記。)

應 備 資 料

  1. 代辦委託書。(本項書表由本所提供)

  2. 公司組織應提供:經濟部核准函或市政府核准函(以上須加附公司登記表),如為行號則應提供:商業登記核准文件。

  3. 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。

  4. 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。

  5.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(可由本所申請) 。

  6. 建物測量成果圖(可由本所申請) 。

  7. 建築物配置平面圖、建築物面積計算表(由本所繪製) 。

  8. 建物登記謄本(可由本所申請)。

  9. 地籍圖謄本(可由本所申請)。

  10. 土地登記謄本(可由本所申請)。

  11. 自來水費單。

  12. 環保局核准文件正本(可由本所申請) 。

  13. 連接使用證明或納管證明(若在有污水處理廠之五股、土城、林口工業區內設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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